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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屆彩墨新人賞

活動主題
彩墨藝術創作與展現

參賽資格
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國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學生(35歲以上參賽者須附在學證明)。
年滿18歲且未滿35歲之非在學者。
參賽作品須為近三年內創作之彩墨作品,且包含彩墨元素。
作品不得抄襲或曾於公開徵件美展中獲獎(入選除外)。
曾獲本項比賽新銳獎(特優獎)及新人獎者,不得參賽。

活動時程
報名期間:114年5月1日至6月12日
初審結果通知:114年6月下旬
複審作品繳交:依通知時間送件
複審結果公告:114年7月中旬
展覽:114年9月27日至10月15日(大墩文化中心)
頒獎典禮:114年9月27日(星期六,大墩文化中心)

報名方式
下載簡章及報名表: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官網(https://www.culture.taichung.gov.tw/)下載或附回郵信封索取。
郵寄報名:備齊報名表、作品資料表及彩色照片(5×7吋),於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至:
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
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(信封註明「第二十四屆彩墨新人賞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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